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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06

《邯郸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解读

导语:

20171010日,市政府发布第162号政府令,公布《邯郸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自2017121日起施行。

一、出台背景

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机场运量的增加,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邯郸机场自2007年通航以来,机场净空保护形势仍然严峻,主要表现在超高建筑、无序升空物体、烟雾粉尘、地面光污染、航空障碍灯失效等,危及机场飞行安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为进一步营造安全的净空和电磁环境,保障飞行安全,2017年,市政府将《规定》列为政府规章工作计划。

二、出台意义

该《规定》系我市首个民用机场净空保护政府规章。这是我市民航发展和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贯彻国家和民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指导方针,筑牢安全底线,保障飞行安全的重要举措为使净空工作管理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规定》、熟悉规定》,营造全社会关心民航安全、支持民航安全参与民航安全建设、保护机场安全运行所依赖的净空环境促进我市民航事业更快、更好发展,确保航空出行安全。  

三、《规定》主要内容

《规定》共535条。第一章为总则(第16条),主要对机场净空保护管理依据、适用范围、净空宣传及违法行为制止、举报等方面作出了原则规定。第二章为净空保护(第720条),明确了机场净空保护区保护要求、各相关单位工作程序和职责(主要包括:市城乡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气象局、市体育局和各区县政府和机场管理机构、信鸽协会)等。第三章为电磁环境保护(第2125条),明确了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保护要求及民航无线电台干扰处置程序等。第四章为法律责任(第2633条),主要明确了处罚责任主体、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等。第五章为附则(第3435条),明确机场净空保护区、电磁环境保护区、航空无线电台保护区范围及施行时间。

四、《规定》主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净空保护区范围和要求。

《规定》第34条明确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简称“净空保护区”),是指机场远期规划跑道划定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的区域,主要包括净空障碍物限制面、外水平面、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和部分飞行程序保护区域。

《规定》第10条明确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具体为:修建超过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激光光束、灯光、标志或者物体;在民用机场围界周边区域搭建建(构)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施放风筝;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飞行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的活动;施放孔明灯等其他升空物体;燃放升空的爆竹、烟花、焰火等;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本条规定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净空管理突出难点问题及新生问题,还丰富了无人机、风筝、孔明灯、航空障碍灯管理具备内容和保护要求。

(二)净空保护主体责任是地方政府。

《规定》第24条、第52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机场安全运营工作,协调解决运输机场安全运营中的问题;机场净空区发现问题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对飞行安全的影响,说明机场净空保护主体责任是地方政府。《规定》第3条,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责任,通过并将其纳入本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和联系会议机制,研究解决净空工作中重大问题作为净空保护可靠途径和重要手段。

(三)净空保护工作相关部门职责。

《规定》第9条明确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机场净空保护区建设项目限高审批和审批信息抄送;第11条明确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负责净空保护区建设项目验收和验收情况通报;第12条明确市民航主管部门负责施放风筝、机场周边搭建建(构)物、种植影响助航设施植物等行为监管;第13条明确市气象主管部门负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升空气球监管;第14条明确体育主管部门负责航空体育活动监管;第15条明确市、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或协调对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等;第16条明确信鸽协会管理职责;第18条明确机场管理机构日常巡查职责。《规定》在国家、民航相关法规的基础上细化各单位管理职责,完善了机场净空区施放无人机、风筝、孔明灯,安装航空障碍灯等行为的监管,规范了机场净空区建设项目净空审核、验收程序,夯实了民航安全基础,适应了新形势下净空管理工作需要,有利于解决我市净空管理工作操作难的问题。

(四)设定了明确标准的罚则

《规定》除引用了上位法的部分条款外,还对规划审批、放飞信鸽等鸟类、障碍灯失效等违法行为方面设定了处罚(第26条、第29条、第30条),明确了净空区违法行为处罚主体、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将受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分类设置,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明确了法律责任界限,有利于依法行政。另外,相关处罚委托授权,“本规定第28条、第29条、第31条中涉及行政处罚措施,除专属的行政处罚权外,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并将委托内容予以公告”,进一步增加了《规定》施行的操作性。

五、落实愿景

我们国家有全国人民的中国梦,在中国梦的大构架里,不能没有我们的空港梦。《规定》落实后,我们期许,群众净空保护意识增强,能自觉参与到净空保护各项工作当中,自觉抵制或阻止影响净空安全的行为发生,市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强有力的净空保护长效机制,机场运行处于更加安全的净空环境当中,给大家带来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同时机场发展也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对外开放,提升城市辐射能力,引领经济转型发展,实现保护机场净空环境就是保护城市、经济发展的多赢局面。

相关文件:《邯郸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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