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发布时间:2025-05-07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邯郸市交通运输局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2.1.2 项目地点:邯郸

2.2 比选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经济责任审计(任中),二标段:经济责任审计(任中)和财务收支审计

注:本项目设两个标段,比选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标段参与投标,但成交结果只能为一个标段,不能兼。评标委员会按标段1-2的顺序对各标段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每个标段的成交候选人(前一标段的成交候选人自动失去后续标段的评审资格)。

2.3服务周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资料;

3.3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及在本中介机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57日至202559日(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原件及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资料;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及在本中介机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到河北铭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5131530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邯郸市交通运输局7楼7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邯郸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4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10-62682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铭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万浩商务广场18楼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18231080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