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河北省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管理办法》(冀交港〔2024〕126号)和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溢泉湖水域监管部门职责的批复》(磁政字〔2026〕17号)文件要求,磁县交通运输局申请了磁县溢泉湖通航水域撤销认定,我局经研究同意后,拟对磁县溢泉湖水域予以撤销认定。依据认定程序,现将动态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8月4日
公示期间监督联系方式:
邯郸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电话0310-5907200 邮箱zfzdzfjdc@163.com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