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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17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邯郸市国道定浚线(G515)洛村至漳河大桥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等竣工结算审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邯郸市国道定浚线(G515)洛村至漳河大桥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等竣工结算审核项目。

2.1.2 项目地点:邯郸。

2.2 比选范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结算审核。

2.3 服务周期:自签订审计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全部完成止

2.4 服务质量合格。

2.5 比选有效期:自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资料

3.3 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1日(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原件及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资料;项目所要求的人员证书;到河北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930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邯郸市交通运输局7楼7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邯郸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4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10-62682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183号德源大厦2412室

联系人:魏永涛

电话:0310-570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