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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05

基于废弃塑料的沥青路面抗车辙剂研发与工程应用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 比选项目简介

1.1 比选项目名称:基于废弃塑料的沥青路面抗车辙剂研发与工程应用项目。

1.2 比选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1.3 比选代理机构:联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河北有限公司

1.4 比选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比选项目概况

1.5.1项目地点:邯郸市

1.6 中选人数量:一家。

2 比选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比选范围:围绕沥青混合料抗车辙剂开展项目调研,编制项目调研报告;开发废塑料基抗车辙剂,并进行工程应用;围绕废塑料基抗车辙剂的研究,形成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研究论文2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件;协助比选人培养项目相关工程技术人员2-3名;围绕项目研究成果,总结编制项目研究报告。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废塑料基抗车辙剂的研发工作,并根据比选人的安排进行工程应用。

2.3 服务地点:邯郸市。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要求。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0 年1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职称。

5)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文件均无效。

3.2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请于2025年115日至2025年117日,每日8:30至12:00,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409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1014:30,地点为邯郸市交通大厦11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6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比选申请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邯郸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hd.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址: 邯郸市人民东路340号

邮政编码: 056000

人:高先生 

   话: 0310-6268262

 

比选代理机构:联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河北有限公司

   址: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409号

邮政编码:056000

人:刘先生

   话:0310-6066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