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发布时间:2025-02-28

  本比选项目邯郸市国道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K891+028至K891+160段等2处在役公路边坡监测试点项目施工比选项目,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承包商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邯郸市国道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K891+028至K891+160段等2处在役公路边坡监测试点项目施工比选项目

  2.工程地点:邯郸境内

  3.资金情况:已落实

  4.工期:计划工期45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5.质量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6.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比选内容及标段划分

  1.比选内容:邯郸市国道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K891+028至K891+160段等2处在役公路边坡监测试点项目施工

  2.本次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本次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三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同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贰级或以上资质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五年(2020年2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公路或边坡等监测实施业绩;

  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岗项目。项目总工: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就工程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申请,出现上述情况者,其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申请将被拒绝;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认定。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现场获取比选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到河北德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邯郸市滏河大街与和平路交叉口东南角滨河世纪大厦1312室)办公室获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和预备会。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7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邯郸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