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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5

  

  邯郸市赵王大街道路环境提升工程设计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 比选项目简介

  1.1 比选项目名称:邯郸市赵王大街道路环境提升工程设计。

  1.2 比选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1.3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比选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比选项目概况

  1.5.1建设地点:邯郸市。

  1.5.2建设规模:邯郸市赵王大街道路环境提升,包括功能性照明系统优化、景观照明设计创新、照明控制系统集成电气及供配电系统改造。

  1.6 中选人数量:一家。

  2. 比选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

  2.2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历天提交效果图、施工图及相关设计资料

  2.3 服务地点:邯郸市。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要求。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

  (3)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工程师或以上,近5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文件均无效。

  3.2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邯郸市农林路118号院邯郸市城乡空间信息服务中心2楼217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日15时00分,地点为邯郸市交通大厦11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6.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比选申请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邯郸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hd.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邯郸市人民东路340号

  邮政编码: 056000

  联 系 人:龙女士 

  电    话: 0310-6268332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农林路118号院邯郸市城乡空间信息服务中心2楼217号

  邮政编码:05600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10-5504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