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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7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第四轮更新

车辆选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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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第四轮更新车辆选型工作,保障车主更新需求,适应邯郸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公众出行品质和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出租汽车行业服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邯郸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新一轮更新车辆选型标准、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欢迎符合条件的汽车经售商报名参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型原则

车辆选型坚持“安全舒适、节能环保、合理定位”的理念和“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程序严谨、平稳有序”的原则,着眼于全国文明城市定位,适应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品质要求,提升公众出行体验符合大多数经营者意愿,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选型标准

(一)双燃料车辆申报车型应达到以下标准

1、原厂双燃料,五座三厢轿车,轴距≥2600mm,发动机排量≥1.6L,尾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预留符合JT/T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卫星定位终端、智能车载终端、计价设施终端等设备安装位置和通信端口(CAN总线接口和协议)。

3、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标准。

4、提供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厂出租汽车车身颜色。

(二)新能源车辆申报车型应达到以下标准

1、在工业和信息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标准。

2、电池质量及容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五座三厢轿车,纯电续航里程≥400公里,轴距≥2600mm。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轴距≥2600mm,发动机排量1.5L,纯电续航里程>50公里。

3、留符合JT/T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卫星定位终端、智能车载终端、计价设施终端等设备安装位置和通信端口(CAN总线接口和协议)。

4、提供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厂出租汽车车身颜色。

三、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7日-5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超过时间不再受理。

四、报名地点

河北省邯郸市和平路478号(邯郸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院)。联系人:李  艳、郝  梦,电话:0310-5905569,  电子邮箱:handantaxi2016@sina.cn

五、需具备条件及提交资料

1、在邯郸设有相关品牌销售及售后服务场所。

2、经销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姓名、电话号码。

3、申报车辆的合格证、技术参数、车辆外观图片(前后左右)。

4、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销售授权书、质保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三年内法定代表人自身或公司销售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承诺。

6、经营场地、维修场地图像资料。

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近五年内有失信、经济债务纠纷诉讼被执行案件未结案的。

2、三年内发生过严重服务质量投诉且未妥善处理的。

3、三年内法定代表人自身或公司销售经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形成过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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