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省道S349束左公路成安临漳界至临漳县城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018〕1号”文批准。项目单位为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招标,部分工程已实施完成。为做好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复核以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等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事宜进行比选。比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项目概况:
省道S349束左公路成安临漳界至临漳县城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束左公路(原省道魏峰公路)成安临漳界,沿现有旧路向西经西羊羔乡、杜城营村,至临漳县城东折向南,经岗陵城村,后转向西经洛村、王庄村,向北经前赵坦寨村、后赵坦寨村,终点至临漳县西环岛后结束;路线全长 18.97 Km。全段线路位于平原区。设计速度为 80 km/h的一级公路,路基宽 25.5 m,其中中央分隔带宽2 m,路面宽 2×11 m,两侧各 0.75 m土路肩。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全线共设小桥4座,全长54m;涵洞22道,平面交叉38处,其中与等级交叉 15处,非等级交叉 23 处。路基挖方 123.308 Km3,填方84.215 Km3;排水及防护工程 7004.8 m3,新增占地 363.46 亩,服务区 1 处;施工生产生活区 1 处,弃渣场 1 处。
主要控制点有:现有旧路、成安临漳交界、西羊羔乡、杜城营村、岗陵城村、洛村、王庄村、前赵坦寨村、后赵坦寨村、临漳县西环岛。
项目涉及路基工程、桥涵工程、服务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包括堆料场、拌制场、预制场、施工生活区)、施工便道等。方案批复总占地 29.38 hm2,其中永久占地 24.23 hm2,临时占地 5.15 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住宅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本工程方案批复全线挖填方总量为 20.75 万m3,其中挖方 12.33 万m3 ,填方 8.42 万m3 ,利用土方 8.42 万m3,土石方平衡后需弃方 2.56 万m3,工程弃方就近集中运往沿线设置的弃渣场。工程施工前对路基占地区域进行清表土,清表土总量 7.66 万m3。工程拟定于 2018 年 11月初开工,2021 年 11 月底竣工,于 2021 年12 月正式通车运营;项目总投资 31853.55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22405.52 万元。
2.2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河北省现行标准、规范以及水利部最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完成如下工作:
1、依法合规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取土(石)场、弃渣(土)场使用情况及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压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含临时防护措施)实施状况,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水土流失动态以及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等进行监测。为本项目出具监测季度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等,满足水土保持验收的要求。
2、按照水土保持监理规范,对主体工程监理资料进行复核,对水土保持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情况进行复核并出具验收鉴定书,依据监理规范编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3、按照规范编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比选人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配合比选人做好所有水土保持相关方面的检查和汇报。
4、代比选人起草验收鉴定书以及有关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有关材料。
2.3比选范围:
省道S 349 束左公路成安临漳界至临漳县城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验收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事宜。
2.4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分为 1 个标段。
2.5工作周期: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水土保持通过专项验收之日止。
3.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监测资质证书。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7 年 4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项公路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业绩。
3.3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 名,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5年内(2017年4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 5 月 7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00 时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到邯郸市联纺东路516号盛海蓝郡大厦A座1单元2705室领取比选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年 5 月 17 日上午9:00时,比选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送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比选人定于申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比选,比选申请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其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单位):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
地 址:人民路340交通大厦11F
电 话:0310-6268335
联系人:谷志勇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联纺东路516号盛海蓝郡大厦A座1单元2705室
电 话:15176075685 0310-8099318
联系人:董红艳